
据全国老龄办发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显示,有18.3%的老年人为失能、半失能状态,其中失智老年人超过1000万。每年全国走失老人约有50万人,失智和缺乏照料是该问题的重要原因。
从2019年年底开始,失智老年人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在全国展开,为失智老人照护工作“造血”。近日,本报特聘老年问题研究首席专家顾问、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教授、教育部失智老年人照护1+X证书制度项目主持人杨根来,就失智老人照护培训方面的问题释疑解惑。
从无到有:
失智老人照护员有“合法户口”
记者:很多人并不了解失智老年人照护员,常将其与养老护理员混淆。您认为这二者是什么关系?
杨根来:失智老人照护员和养老护理员是工种和职业之间的关系。养老护理员这一职业包含失智老人照护员。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发布了两个《职业分类大典》。1999年的《职业分类大典》中,既没有“养老护理员”,更没有“失智老人照护员”的名称。但是在2015年版《职业分类大典》发布之后,失智老人照护员是养老护理员职业下设一个独立的工种名称,并正式纳入《职业分类大典》,有了一个“合法户口”。
失智老年人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作为国家技能人才评价重大改革项目,从2019年年底开始,已经在全国悄然展开。失智老人照护员在养老护理员培训之初,或许会“迟到”,但绝不能“缺位”。
记者:按照常规,职业包含若干工种、工种可分为若干岗位。“失智老人照护员”这一工种主要面向的岗位有哪些?
杨根来:“失智老人照护员”主要面向的岗位包括失智老人照护师(员)、老年照护师(员)、医疗护理员、失智康复师(员)、护理协调员、老年护士、护理长、养老服务咨询员(顾问、专员、客服)等。
记者:与普通的养老护理员相比,失智老人照护员在技能要求上有何不同之处?
杨根来:失智老年人与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领域的老年人有着本质的不同。特别需要具有失智老人照护技能和能力的人员来为他们服务,而这一类人员无论是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还是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领域,都极为稀缺。
不同于普通的养老护理人员或者是养老照护人员,他们需要有基本的失智老人照护的技能和能力。在通用要求方面,包括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沟通与协调能力,突发应急情况的预防及处置能力,自我保护、安全防护的应急技能以及信息化处理的能力;在基本知识要求方面,要求了解老龄事业、产业、养老服务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掌握失智老人日常生活、感官、运动及认知训练工作的程序、内容、方法及标准以及掌握老年人护理、心理学的基本知识,熟悉老年人生活料理、健康照护等服务知识。
探索发展:
“鉴定”到“认定”折射出人才评价改革
记者:随着时代的发展,养老护理员和失智老人照护员的相关证书考核工作也在不断变化。您能简单向我们介绍一下吗?
杨根来:2002年2月11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从此正式开始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7年9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养老护理员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列。根据要求,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开展近15年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定工作就此终结。
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20年1月起,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同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包括失智老人照护员在内的养老护理员评价工作将告别政府“鉴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模式,迎来社会化等级“认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时代,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
记者:作为教育部遴选的失智老年人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评价组织,北京中民福祉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都做了哪些工作?
杨根来:为积极推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1+X证书)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业技术技能人才标准体系,在教育部、民政部的指导下,北京中民福祉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前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情况,组织有关方法专家、内容专家和实践操作专家,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写了《失智老年人照护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职业技能教材》及培训、实训、考生、考试等系列标准,以满足失智老年人照护工作拓展和失智老年人照护人员职业发展需求。以客观反映失智老年人照护技能技术发展水平及其对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为目标,明确具有本专业职业技能的人员的工作领域、工作任务、技能要求、培训评价要求等。
现实困境:
失智老人照护员培训工作需要多方配合完成
记者:失智老年人照护技能培训工作已经在全国逐步推进。这个过程中您产生了哪些想法和体会?
杨根来:失智老人照护这一职业及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评价工作的开展,是为了缓解社会特别是失智者家庭的“痛点”“刚需”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实施这些工作,一方面需要试点院校、用人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积极理解、参与和包容,需要担负标准教材和资源开发、考核颁证以及指导培训职能的培训评价组织,提高政治站位,抛弃功利思想,坚守证书公信力。另一方面,更需要政府主管和有关部门,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视角统筹全局、善谋一隅,在推行这项利国利民的善举和德政之时,整合资源,避免政策部门化、碎片化、边界化和“两不管地带”问题,真正使国家政策精准化地落实、落地。
记者: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杨根来:建议人社部门、民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把参与失智老年人照护1+X证书试点工作的社会考生,甚至包括没有享受到1+X证书奖补的民办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考生,统一纳入培训范畴,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关心今天的老人就是关心明天的自己,趁着还能参与这项工作,我们努力为失智老年人照护工作做些“小事”“实事”“具体事”。为老年人工作,无论做多少都不嫌少,无论做多多都不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