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28


渝中区是重庆市的中心城区,也是典型的老旧城区。截至2018年底,全区60岁以上户籍老人有16.82万人,占全区户籍总人口的33.36%,其中,80岁以上户籍老人3.2万人,高龄化率达19.01%。近年来,渝中区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运营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强化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区建设工作,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常委、分管区领导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和街道工作职责。区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321”工作思路,即统筹构建“区、街道、社区”分工明确、协作高效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机构进社区全覆盖、服务进家庭全天候”2个目标,打造1个“10分钟养老服务圈”。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渝中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增量提质等9大重点任务21项工作清单。

完善保障机制

加大扶持力度。2018年,全区共投入资金2500余万元,对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运营机构、80岁以上高龄老人、60岁以上困难老人给予补贴,惠及老人5.2万余人、户次。同时,制定出台政策,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建设补助,通过市级示范中心达标验收的再一次性奖励10万元的建设补助。

完善政策措施。制定《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社区养老服务站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会同区财政局制定《渝中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研究确定改革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试行购买养老商业保险。全面推行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站场地公众责任险,并为渝中区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夯实服务基础

多渠道开展建设。通过鼓励养老机构打开围墙、政府购置或置换场地改造装修、引入社会力量自建等方式相结合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全市首个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全区已建成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43个。目前正在推进七星岗、解放碑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

开展适老化改造试点。按照市、区统一部署,渝中区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试点,确定在曾家岩社区、美专校街、渝中区福利院竹园分院开展适老无障碍环境改造。

完善老年人基础信息。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站与社区紧密配合,全面掌握辖区老年人口信息,分类建立高龄、独居、空巢、经济困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信息数据库。

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2018年组织200余名养老服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并联合区人社局连续两年开展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大赛。

实行专业运营

实行专业机构连锁运营。坚持民办公助和公建民营相结合,按照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思路,积极引进市内外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的社会机构作为养老服务运营主体,建立运营机构候选库,社区养老服务站专业化运营率达100%。

拓展服务项目满足多元需求。坚持将健康讲座、文化活动、空巢老人关爱等作为普惠性项目,由政府低偿提供服务场地和设施并购买服务。同时,引导运营机构通过自建队伍、整合加盟等方式,开发提供助医、助餐等个性化有偿类服务项目,建成社区老年食堂(餐桌)23个,满足社区居家老人服务需求。

推进“社工+义工”为老服务。2018年,以全区打造的11个社区社工室示范点为主要实施单位,投入229.5万元实施老年人社区社工项目30个;以社会组织为承接单位,投入47万元实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老年人项目9个。同时,鼓励引导部分养老机构成立社会组织或引入社工开展服务,各社区养老服务站自建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为老志愿服务。

探索智慧养老和医养结合

开展智慧养老调研。初步确定通过对接市级“智慧养老”云平台项目,力争同步建设区级智慧养老平台并上线运营,建立完善“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养老服务单位数据库”, 探索区级统一指导监管与养老服务机构自建信息管理平台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智慧养老服务模式。

推进社区医养结合。在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备健康设施设备,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康养服务功能。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合作,为辖区老人提供健康讲座、医疗保健等基本公共服务和拓展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随访服务等居家和社区层面医养结合有序推进。

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统一规范社区养老服务站功能布局,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名称、功能、标识“三统一”。编制重庆市首个养老服务地方标准——《社区养老服务规范》,确定服务范围,明确日间托管、集中助餐等服务项目的具体标准,并对服务质量评价作出规范。建立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考核制度和市场化服务项目准入备案制度,基本实现全过程规范管理。

加强综合监管。在推动民政、应急、公安等部门加强行业和职能监管执法的基础上,成立区养老服务业促进会,加强第三方监管和行业自律,切实落实街道、社区日常监管责任,强化运营机构主体责任,努力实现既确保安全,又保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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